不斷拓展農村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的廣度和深度

發佈:貸款888 | 時間:2009-09-09 15:04:51

不斷拓展農村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廣度和深度

近年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監管部門指導和要求,積極開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農村小額存單質押貸款試點工作穩步推進,農村小企業融資取得新進展,在緩解“三農”貸款難,支持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

農村小額融資需求已逐步由簡單生產生活需求向擴大再生產、高層次消費需求轉變,由零散、小額需求向集中、大額需求轉變,由傳統耕作季節性需求向長期性需求轉變,呈現出多元化、多層次特徵,迫切需要對原有農村小額貸款制度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同時,上述變化在客觀上也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商業可持續發展原則前提下,主動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轉變工作作風,創新貸款方式,改進貸款服務,提升服務水準。

適應當前農村經濟金融形勢新變化,重點在以下方面對現行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相關制度作了調整和完善。在貸款主體上,將發放農村小額貸款機構拓展到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借款主體上,將小額貸款發放對象拓展到農村傳統種養戶、多種經營戶、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村各類微小企業。

貸款額度上,發達地區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可提高到10-30萬元,欠發達地區可提高到1-5萬元,其他地區在此範圍內視情況而定;聯保貸款額度可在信用貸款額度基礎上適度提高;對個別生產規模大、經營效益佳、信用記錄好、資金需求量大農戶和農村小企業,貸款額度可再適當調高。在貸款期限上,根據農業季節特點、生產項目不同週期和貸款用途以及借款人綜合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允許用於傳統農業生產小額貸款跨年度使用;對溫室種養、林果種植、茶園改造、特種水產(畜)養殖等生產經營週期較長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年。在貸款利率上,應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綜合考慮借款人信用等級、貸款金額、貸款期限、風險水準、資本回報要求以及當地市場利率水準等因素,在浮動區間內自主確定貸款利率。在貸款手續上,儘量簡化農村小額貸款手續,增加貸款申請受理管道,縮短貸款審查時間;全面推廣使用貸款證,對已獲得貸款證農戶和農村小企業,憑貸款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即可辦理貸款手續;把農戶貸款與銀行卡功能有機結合起來,根據條件逐步把借記卡升級為貸記卡,在授信額度內實行“一次授信、分次使用、迴圈放貸”,提高貸款便利程度。同時,《意見》還要求,要進一步改進小額貸款服務方式,加強貸款行銷,堅決改變等客上門做法;要動態管理客戶授信,對客戶資信狀況和信用額度實行按年考核、動態管理;要積極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規範和完善農戶和農村小企業信用檔案,推廣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制度;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推行農村小額貸款與客戶經理激勵制度,以促進農村小額貸款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農村小額貸款在緩解農民貸款難、支持廣大農民致富奔小康作用。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組織領導,制定業務發展規劃,明確分階段任務目標,建立小額貸款持續風險控制機制,全面推行小額貸款客戶經理制,對違法違規貸款要及時採取停止放款、限期收回等資產保全措施。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小額貸款業務指導和監管力度,制定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和監管辦法。對農村小額貸款業務開展好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將在市場准入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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